发布日期:2026-04-23 08:26 点击次数:64
在国安主场作战 输给成都蓉城之后,国安俱乐部对于当值裁判 组的吹罚进行了申诉。
他们申诉了三点:分别是背后铲倒恩科洛洛,裁判 出示警告 而非驱逐 。

罗慕洛踩到柏杨,裁判 没有出示警告 。

以及韦世豪的第一个得分 打到的手臂上。

这三个投诉中,前两个其实申诉意义不大。因为韦世豪是先铲到了球后把恩科洛洛给带倒的,且带倒恩科洛洛的左脚没有明显发力,所以这个球并不属于标准的驱逐 动作。而罗慕洛踩柏杨的那个球,间于可黄可不给牌之间,这时候裁判 不给牌,不属于误判范畴。充其量国安的申诉,唯一能申诉成功的,就是韦世豪打在廖力生身上那个球,到底是不是拿在手臂上。
现如今,国安和成都的球迷在网络上对于这个球廖力生有没有手球运动 ,都在拿第三方镜头讨论。但是你现在拿第三方镜头说事去评价裁判 组临场决断并不客观。
1、在得分 后,当值主裁王竞立刻手指中圈判定得分 有效。

2、在王竞判得分 有效的时候,国安多名球员手指着手臂意思廖力生手球运动 了,并上前抗议这时候王竞开始捂着耳机,VAR进行查看。
3、VAR查看的镜头永远只有攻击 方右侧的一个机位!
那么VAR查看的这个机位看着像不像手球运动 呢?像!但是能不能100%确认廖力生一定手球运动 呢?不能!

这种情况,就跟23年青岛打成都最后那个被取消的绝平球情况一样了。那个球是助理裁判举旗示意帕拉西奥斯手球运动 ,主裁判 判攻防违例 。但青岛赛区的转播机位根本无法提供一个绝对清晰的画面,那么根据VAR裁判 手册的规定,VAR就无法介入推翻主裁判 的判决 。
国安打成都的球,也是这种情况啊,转播机位无法提供一个清晰的画面,VAR裁判 根据规则,就不具备介入的条件,那判决 就以主裁判 得分 后第一时间裁决为准。
至于后续通过非转播方提供的第三方镜头,来证明廖力生是否手球运动 ;至少赛事 过程中,不管是主裁判 还是VAR,都不可能看到第三方镜头。

你如果要证明,当值裁判 组的吹罚出现重大错误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明明现场转播方可以提供更好的转播镜头去判断这个球是否手球运动 ,但是VAR故意没调取这个机位,那就是裁判 的问题了。
至于现场转播能否对于这个球的判决 提供更好的转播视角呢?
咱们讲道理啊,虽然中超信号都是咪咕统一负责制作。但咪咕也是外包给各地电视台,而电视台则是用制作信号换当地球队的中超转播权。而国安主场作战 的信号,一直是北京台开转播车去工体负责信号制作。而北京台总不能故意向着成都蓉城吧?
更何况北京台的媒体人,在赛后第一时间说廖力生手球运动 ,都直接用了网上传的那张廖力生右手有6个手指的图(虽然现在把微博删了);但凡北京台的现场机位抓到了更为清晰的镜头,那北京台的媒体人在微博上,不应该用现场转播的高清素材么?怎么还能用廖力生6个手指的图呢?

那既然转播方都无法提供更清晰的画面,证明廖力生手球运动 ,所以在赛事 进行中,VAR没有介入是正确且合理的。所以这个球,如果国安申诉后,足协通过第三方那个视频认定廖力生手球运动 ,那么追责下来,也只能追责主裁判 第一判断是得分 有效,毕竟王竞的位置离的很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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